劳动派遣纠纷:如何维权
在现今的就业市场中,许多打工人是通过劳动派遣单位被派遣到工作岗位上的,而非直接找到工作的。因此,当遇到问题时,许多人困惑于应如何处理。最近,有人询问在劳动纠纷仲裁时,是与派遣公司还是与用人单位处理。下面,我们将为您解答。
首先了解无故拖欠工资的定义:
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合法或合理原因的情况下,延迟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。这种行为是违法的,若双方有合同,被拖欠方有权将另一方告上法庭。
注意!根据国家规定,在仲裁或诉讼时,你可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工资报酬,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。
当发生劳动争议时:
许多人首先会选择与公司协商解决,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劳务派遣工被拖欠工资的,当事人可以与用工单位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但实际上,协商解决的成功率较低,最终往往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。
申请劳动仲裁时:
在申请劳动仲裁时,您应将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,要求二者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。虽然您的劳动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,但您实际上的劳动关系是与用工单位建立的。在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上,用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,而劳务派遣单位是第二顺序的责任人。因此,在起诉时将二者作为共同被告,对于您追回工资以及未来的执行都更有利。
综上所述,派遣员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,而非用工单位。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由派遣公司缴纳。请注意,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。当劳务派遣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时,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,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。如处理结果不合法,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,务必同时告知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