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并无法定责的情况下,首先应当立即报警,由交警来处理并进行定责。交警会进行现场勘查、调查取证,并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,出具事故认定书。事故认定书是确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,对于后期赔偿的协商和解决具有关键作用。
那么,事故认定书出具后,交警就不再过问了吗?并非如此。事故认定书仅仅是确定了事故责任,后期如果一方不履行责任,车主可以要求交警进行调解。如果调解不成功,车主还可以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如果车主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完全同意,可以在收到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。在申请时,车主需要说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,以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交警为何着急签责任认定书呢?这是因为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是为了维持交通秩序,防止事故现场阻塞。同时,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也是为了方便后期赔偿协商。交警需要根据现场情况、监控录像等证据,尽快确定事故责任,以便进行后续处理。
至于责任认定书是否会偏袒一方,这是不存在的。交警会根据事实进行责任认定,不受任何一方的偏袒。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验、调查、检验、鉴定等结论,制作出责任认定书,作为交通事故的证据。责任认定书中会注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、原因和当事人的过错、责任,并送达至当事人。
总的来说,交通事故的处理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,需要各方配合和遵守法律法规。交警会根据事实进行责任认定,并尽力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车主也需要了解自身权益,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,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和公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