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由于一度办理的案件即将开庭,确实难以每天按时更新,请大家多多谅解。
今天,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与打官司相关的经验,不谈论劳动法知识,直接进入正题。
协商在前
面对争议,首先要做的就是好好协商。大家要知道,诉讼或仲裁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,更不是最佳方式。很多时候,通过多次协商、沟通,事情或许就会得到转机。
讼累
我想提醒大家,非必要情况,尽量避免诉讼或仲裁。很多朋友一辈子可能都不会打一次官司,自然对打官司的过程了解有限,更不用说“讼累”是什么了。所谓“讼累”,就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要承受的各种困扰和疲劳。
首先,立案就是一个大难题。你以为只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就可以顺利立案?错!现实中,很多法院每个月都有立案指标控制,即使你去了,也可能被告知这个月无法立案,让你下个月再来。
其次,开庭过程也是非常煎熬的。被告或原告可能会耍赖、胡搅蛮缠,法庭上上演各种耍赖手段。
再者,等待判决也是一件非常熬人的事情。开庭后,由于法院不止处理你一个案件,判决可能需要等很久,期间如果证据不全,还需要再跑一趟法院补充。
最后,执行也是一个难题。判决下来后,如果对方没有上诉,进入到执行阶段,但现实中,对方很可能不会乖乖执行判决,需要法院强制执行。然而,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现对方早已转移财产,或者家里老人阻挠执行,这些都是执行中的难题。
但是
当然,对于那些根本无法协商的人,我们只能果断起诉,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。诉讼虽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,但一定是最直接、最稳定的手段。
所以,当面对矛盾纠纷时,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好好协商,如果这一步走不通,再去考虑诉讼或仲裁,这才是比较利于解决纠纷的方法。
今天的分享就到此为止,请大家关注我的更新,后续将会持续分享与劳动法、民法典等与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知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