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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权“停止”!2022年起,农村房屋统统“这样”处理,不用再争了

随着时间的推移,越来越多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村民们分红的消息传入耳中。在中西部地区,农村集体分红的新闻尤为引人注目,这些分红少则数百元,多则数万元。这背后,是我国自2017年起就力争在未来5年内完成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。这项改革的最大特点在于赋予了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、收益、有偿退出及抵押、担保、继承权,为农民带来了更多的财产权利。

与此同时,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迅速也离不开农村人口的大量涌入。尽管一些发达国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镇化率才可能突破70%,但事实上,仅用了20年的时间,我国的城镇化率就已经达到了63.89%,这一速度甚至超过了许多发达国家40年的成就。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入城市,实现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、第三、第四产业的转移,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。

然而,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,两个现实问题也凸显出来。首先,城镇“人户分离”的流动人口数量持续增加。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,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5.4%,与此同时,“人户分离”人口高达4.9亿人,呈现出持续上涨的趋势。这一现象主要是由于房价的不断上涨,使得刚进入城市的农民工难以购买房产,导致他们只能在城市间“漂泊”。

另一个问题是农村土地的大量空置,导致“空心村”的出现。农业农村部的数据显示,我国每年有近3000亩的土地被荒废,而空置的宅基地更是占到了宅基地总数的40%。对于身处城市的农村人口来说,土地长期处于空置状态,也让他们难以在城市中安心落户。

为了解决农村土地荒废问题,2013年1月31日我国正式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,农民依照法律、政策的规定确定了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、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。这一措施为农民带来了多方面的好处,如增加财产性收入、保护农村财产以及方便抵押贷款等。

如今,农村房屋、宅基地将按照新的规定处理。从明年起,农村房屋将明确宅基地登记程序,并设有四项“新禁令”,涉及每一个村庄,需要引起大家的注意。此外,农民可以自愿退出宅基地,并能够获得补偿。对于房屋宅基地的继承问题,自然资源部明确表示,根据《继承法》的规定,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,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。

随着一系列福利政策的出台,未来农村也将迎来更好的发展。正如央媒所强调的,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,农民财产权利的大门将会越开越大。让我们期待一个更加繁荣、更加和谐的农村未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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