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中的“正当防卫”与“斗殴”
在生活的某个角落,或许你曾遇到过这样的场景:你跟对方发生争执,对方突然动手打了你,你可能在气头上还手打回去。但当警察介入处理时,你或许会理直气壮地辩解:“是对方先动手的,我还手是正当防卫!”但这样的辩解真的站得住脚吗?
案例解析:正当防卫与斗殴的界限
2017年11月2日晚,小王和朋友小张在饭店因酒后的争执而动手。小王摔酒瓶,小张反击,但小王因醉酒被小张打倒在地。愤怒中,小王用碎酒瓶扎小张的颈部,导致小张受伤。小王认为自己正当防卫,但警方认定他涉嫌故意伤害罪。
评案说法
当对方动手打人时,很多人可能选择立即还手,认为这是正当防卫。但实际上,在大多数情况下,这样的行为往往被认定为斗殴,而非正当防卫。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,保护合法权益,但还手往往被视为互殴行为,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法律解读
我国刑法规定,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但要满足五个条件:
-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,必须是不法侵害;
-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;
-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、必须是不法侵害人;
-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;
- 对不法侵害行为人,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,所造成损害的行为。
另外,还有“特别防卫”的规定,当面临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,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侵害人伤亡,也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误区警示
特别需要指出的是,以下9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:
- 打架斗殴中,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。
- 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- 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- 对自动停止,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- 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,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- 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,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- 防卫挑拨式的所谓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- 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“正当防卫”行为。
- 起先是正当防卫,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。
建议与应对
当别人先动手打你时,你应该:
- 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,立马报警。
- 立刻离开,躲避对方的殴打。
打架不仅可能导致身体伤害,还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。一旦卷入打斗,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,还可能对工作和家庭产生长远影响。请务必冷静应对,避免不必要的冲突。
请记住,人与人之间并无深仇大恨,多数问题可以通过平和的方式解决。在冲突升级之前,先冷静下来,寻求和平的解决方案,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