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算公式:
应纳税额=(每月收入额-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-3500或4800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费用扣除标准:中国公民3500元;外籍人员4800元
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: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住房公积金等
计算公式:
应纳税额=(全年收入总额-成本、费用以及损失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计算公式:
劳务报酬收入≤4000:
应纳税额=(每次收入额-800)×20%
劳务报酬收入>4000:
应纳税额=每次收入额×(1-20%)×20%
劳务报酬收入>20000:
应纳税额=每次收入额×(1-20%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计算公式:
稿酬所得收入≤4000:
应纳税额=(每次收入额-800)×20%×(1-30%)
稿酬所得收入>4000:
应纳税额=每次收入额×(1-20%)×20%×(1-30%)
计算公式:
每次(月)收入≤4000:
应纳税所得额=[每次(月)收入额-准予扣除项目(缴纳的营业税等)-修缮费用(800元为限)]×20%
每次(月)收入>4000:
应纳税所得额=[每次(月)收入额-准予扣除项目(缴纳的营业税等)-修缮费用(800元为限)]×(1-20%)×20%
TIPS: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,减按10%的税率征收
来源:12366重庆纳税服务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