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亦凡,这位曾经风光无限的公众人物,在2018年7月1日,在其居所组织两名女性进行酒后淫乱活动,又在2020年11月至12月间,趁三名女性醉酒后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。
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,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、聚众淫乱罪,应依法并罚。 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、犯罪的性质、情节和危害后果,法庭遂作出以下判决:
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,附加驱逐出境。再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,附加驱逐出境。
在我国,服刑人员只有服完主刑后才可以执行附加刑,也就是说吴亦凡在我国刑满释放后,才会被驱逐出境。
而在加拿大,根据《权利与自由宪章》,对同一个罪行,不会进行两次起诉、审判、定罪或科刑。且加拿大刑法是属地管辖,只有在加拿大发生的刑事案件,加拿大才会进行起诉、审判等。
因此,吴亦凡在加拿大不会被再次追诉。但是,吴亦凡很有可能还在加拿大被提起性侵诉讼。 因为吴亦凡在美国的时候,存在性侵当地留学生的指控。如果性侵留学生的指控有确凿的证据,吴亦凡会因为违反美国刑法,而被要求从加拿大引渡到美国。
关于引渡的条件,只有满足双重犯罪,即同时违反加拿大和美国刑法,才会被从加拿大引渡到美国。而吴亦凡在美国性侵留学生的行为是否违反加拿大法律,需要加拿大就性侵指控对其提起诉讼。
也就是说,吴亦凡大概率会在加拿大继续被判处强奸罪。 他的人生,如今已被自己的罪行所笼罩,未来的路,注定布满荆棘。
法律不会因任何人的身份、地位而有所偏颇,每一位犯罪者都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。 希望所有人都能以此为鉴,珍惜当下,莫让一时的冲动毁了自己的一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