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0年4月30日,新中国的第一部婚姻法正式公布。这部仅仅8章27条的法律,犹如一阵春风,废除了那些强加于人的封建婚姻制度,诸如包办强迫、男尊女卑等种种不公。它明确规定了婚姻的自主、一夫一妻的原则,男女在婚姻中的权利平等,这是对过去压迫妇女的一种深刻变革。
评剧电影《刘巧儿》中有一幕:“巧儿我自幼儿许配赵家,我和柱儿不认识,我怎能嫁他呀?我的爹在区上已经把亲退呀,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呀……”这唱词中,刘巧儿对封建婚姻的反抗,正是许多女性对自由、平等生活的向往。
封建婚姻制度不仅剥夺了女性的选择权,还让她们在父权、夫权的压迫下生活。1919年,湖南长沙的赵五贞因不堪忍受父母的包办婚姻,绝望地在花轿中自杀,这一事件被毛泽东所关注。他在多个报刊上连续发表文章,批评这一制度,他认为这是政治制度下的必然产物,揭示了其背后的根源。
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在1948年秋,成立了起草小组,邓颖超担任组长,他们基于1931年的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》及前苏联、东欧的婚姻法法令,进行了大量实地调查。这些研究资料中,还包括了曾经在“刘巧儿”抗婚案中起过重要作用的《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》。
婚姻法草案在1950年1月21日提交给党中央,同年4月13日,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正式通过了这部婚姻法,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婚姻法公布后,一系列反映新时代婚姻观的戏曲和电影,如《刘巧儿》和《小二黑结婚》等,纷纷涌现。这些作品大胆展现了新时代女性追求自由、平等的愿望,推动了男女平等、婚姻自主的新观念深入人心。
这部婚姻法,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瞬间,它标志着中国女性开始摆脱封建婚姻的束缚,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。它犹如一面镜子,反映出那个时代女性的觉醒,也预示了一个更加公正、平等的社会即将来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