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真的想离婚,但对方却总以种种借口坚持不肯签字,或者干脆玩失踪。诉讼离婚时,对方又故意不出庭,坚持声称自己不愿离婚,这让我感到十分无奈和疲惫。难道真的没有解决的办法了吗?”
其实,不是的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时,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。法院在判断是否准予离婚时,最重要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。尽管对方声称不愿意离婚,但如果存在以下五种情形,法院很可能会认定两人感情已经破裂,从而判决离婚:
-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;
-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- 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;
-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;
-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只要这些证据足够有力,即便是在第一次起诉时,法院也很有可能认定两人感情破裂,从而判决离婚。
然而,有些人在遭遇家暴、出轨等情形后,没有及时保留证据,导致在第一次诉讼时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,从而无法判离。此时,是不是觉得离婚无望了呢?别失望,因为《民法典》还规定,如果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予离婚后,又分居满一年,第二次起诉应当判决离婚。所以,除了寻找感情破裂的证据外,另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分居。要分得干干净净、彻彻底底,不要和对方有任何联系。
结婚是自由的,离婚也同样是自由的。只要你想离婚,就没有离不了的婚。因此,如果遇到一方一直拖着不离婚的情况,一定要保持冷静,仔细搜集证据。如果感到困惑,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,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。#头条创作挑战赛#